北京消防总队的下设单位有哪些?
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又称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”,是实行现役体制的公安消防力量,接受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的双重领导,为便于履行消防只能,1987年被市委,市政府定名为北京市消防局,200年又将消防总队定名为“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”。局机关设司令部,政治部,后勤部,防火监督部;局下辖20个支(大)队及67个消防中队分布在各县区
消防救援总队管理指挥岗工作内容?
1、根据《消防法》有关规定,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、规定及计划,,并督促落实。
2、定期对公司员工及消防值班员进行消防常识与专业技能的宣传、教育和培训。
3、督促检查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计划的实施落实情况,并加强对要害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。
4、经常对消防设施、设备、器材等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,使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,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、申报。

5、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及措施,审批“动用明火作业”申请,制定火灾应急疏散方案,定期组织消防演习。
6、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,并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与督导。
7、负责与有关消防机关及上级主管消防安全单位的联系工作,请以上单位经常来小区检查、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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